RRSP計劃的投資範圍
1.RRSP的允許投資範圍
(1) 在加拿大金融機構儲蓄的加元現金﹑銀行票據
(2) GICs(農業﹑加元﹑外幣)﹑定期存款和RRSP儲蓄帳戶 (加拿大金融機構提供的)
(3) 加拿大公司和在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交易的外國公司股票,
這些股票的認股權証﹑配股權証和期權和指數產品SPDRs, WEBS和TIPS35等.
(4) 加拿大互惠基金及相關証券﹐如指數聯繫的GIC
(5) 政府認可投資合同﹐以及在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上市的有限合夥權益
(6) 加拿大人控制的小企業股票
(7) T-bills, CSB, 聯邦﹑省和市政府債券,
官辦公司債券
(8) 在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交易的本國公司債券
(9) 加拿大物業按揭和按揭類證券
(10) 信用合作社的股票
(11) 在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交易的專利權信託單位
(12) 期限少於15年的人壽年金和一些人壽保險單
(13) 供款人的家庭住房按揭
(服從政府嚴格管制規則)
(14) "投資級"
的外國政府債務工具
(15) 不超過30%
RRSP帳面價值的外國投資, 主要是外國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股票和債券.
通常由加拿大財政部給出一個清單, 列出允許投資的外國交易所和証券.
2.RRSP的不允許投資範圍
(1) 不在允許名單上的外國債券
(2) 不在允許名單上的外國股票
(3) 收藏品
(4) 外國貨幣﹐但可以持有外幣購買的外國股票和債券
(5) 金融和商品期貨﹐包括股票指數期貨
(6) 有限合夥﹐但小企業和在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上市的有限合夥除外
(7) 美國發行的互惠基金﹐除非在加拿大稅務局註冊和在加銷售
(8) 貴金屬﹐如金銀和鑽石﹐但可以持有貴金屬公司的股票和互惠基金
(9) 房地產﹐不能直接有各種物業資產﹐但可以持有房地產公司的股票﹐互惠基金和按揭﹒